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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下 12:13 罪是什么?(钟马田)

罪是什么?

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 撒母耳记下十二13

这个故事是大卫生平中最可怕的污点,我打算用它来说明人的罪最深刻之本质。这并不是因为我忽然变成了反传统的人,也不是因为我开始热衷于现代人的立传法----专门[揭穿]过去历史上英雄人物的本相,将焦点集中在他们不体面的记录上。我无意效法八卦杂志的作风,以揭露名人隐私来满足人的好奇心。当然,我也不是特异独行,故意选一些不受人欢迎的题目来讨论。坦白说,我并不喜欢探讨有关罪的问题,我巴不得能永远避开不提。如果我们能够只谈神的爱,和令人愉快的温馨题目,那该多好!可惜我们无法这样作。事实上,如果我们不先对付罪的问题,那么所有关于神大爱的主题,都毫无意义可言了。

我们必须面对罪的问题,因为这是一个事实。最重要的,我们必须了解这事实的真正本质。所以我打算讨论这个足以显露罪的深刻本质之故事。重要的不是其细节,而是它所揭示的原则。

我个人认为,今天人们在救恩教义上所经历的难处,可以追溯到两个主要的成因。第一,我们采用的方式离现实太远,只重推理,几乎完全与生活的实际经历和事实脱节。对真信仰为害最烈的一种方式,就是把信仰弄得有趣、吸引人。我所谓的[有趣],是从思想和哲学观点出发的,结果信仰只成了辩论和探讨的对象。宗教方面的辨论历来一直广受欢迎,迄今不衰。人类喜欢发表自己对神的观点;对于神是什么,神应该作什么,他们总是意见多多。同样的,他们也喜欢针对教会不时提出的教义,抒发个人的立场和见解。但是一般说来,这些讨论多么不着边际啊!他们辩论的内容,几乎和欧几里得(Fuclid)的问题一样抽象。不只是那些持非正统观点的人,即使极力维护教会传统立场的人,也经常如此。

当然,教义在推理辩论上有其重要地位,但有时候我倒衷心盼望能完全废除教义。在教导教义时,我们很容易用一种纯理性的哲学方式来阐述定义,以致掩盖了背后重大的真理。我们忘记了一个事实:不论那一边的观点正确,最重要的是那一边与我们息息相关,能为我们带来永远的改变。但愿每一次我们开始讨论和争辩时,有人能站起来说,[各位请记住,虽然我们看不见神,但祂能看见我们;虽然我们听不到祂,但祂能听到我们。请务必记住,此刻祂的眼睛正在观望,祂的耳朵正在聆听。我们不过是暂时存在,但神是永恒的。你开口的时候,请想到祂有一天将回来。任何时候我们都可能忽然发现自己站在这位大审判官面前。请开始辩论吧!]如果有人能这样勇于直言该多好啊!不然的话,若有人能经常提醒我们想到自己的身份和生活方式,像这个故事中拿单对大卫的提醒一样,我们在表达意见时就会三思而后言。

第二个难处较为具体,那就是完全未看清宗教问题的真正本质,也就是说,未看清罪的真正本质。我无意在此探讨近代有关罪的不同理论。我可以断言,这些理论并未触及到较深刻的层面。他们把罪看得无足轻重,完全从乐观的角度出发,认为罪不过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些缺点、遗憾或者是文化因素造成的,显然只要假以时日或予以训练,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他们看不出圣经所教导的救恩有何必要,因为救恩要求人舍弃自己,更新本性;在他们看来,这未免太消极了。

如果问题简单,解决之道也就简单。从某方面说,一个人若看不见罪的本质,就不可能相信并接受救恩的福音。对他来说,救恩是多余的。现代人不仅无法从神的立场出发,甚至无法从人的立场来看待罪。他不但不认识神,他连自己也认识不清。难处在我们一向拒绝诚实地面对自己的问题和我们内在的本性。我们只讨论理想中的自己,却对真正的自己避而不谈。我们不肯面对内心赤裸裸的本相。只要我们肯面对自己的真实面目,就会对罪有正确的观点,了解到罪的可怕,和其恐怖的威势和权力。为了你自己的好处,我盼望你注意这个故事。

大卫是旧约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你可以在他里面看见各种卓越的资质。不但如此,他的美德也使人又爱又敬。此外,他也是一个善良、虔诚、忠心的人。他最出类拔萃之处就是他的高贵品格。大卫对扫罗王的忠心耿耿,是别人难望其项背的。虽然扫罗对他百般侮辱、苦待,并且嫉妒他,背叛他,甚至三番两次企图杀害他,逼得他四处逃命,但大卫谈到扫罗时,仍然带着尊敬和真实的感情,他始终心甘情愿地效忠扫罗。曾经有两个场合,扫罗落在大卫手中;大多数人都会说,根据扫罗过去所作所为,大卫有足够的理由趁机杀掉扫罗,以永绝后患。虽然众人都这样怂恿大卫,但他并未听从。后来扫罗战死沙场,报信的人以为大卫听了这消息,一定会欢欣鼓舞,谁知大卫闻讯,却悲不可抑。这显示他根本未将自己登基作王的事放在心上。

大卫品格的高贵和慷慨,在他对待扫罗后裔的方式上,更是一览无余。他挂念他们的安危,妥善地安顿他们的生活。他在各种情况下,都展现了一颗饶恕人的心。此处我们看到,同一个善良、敬虔、高贵的人----一个真正的君王----却作出本章和前一章经文所记载如此懦弱、恶毒、自私、卑鄙的事来,简直叫人难以置信!但那都是千真万确的。一个以高贵灵魂着称的人,竟然成了骗子和无赖;一个忠诚不贰的人竟成了叛徒;一个满有饶恕胸怀,向来忍辱负重的人,竟成了杀人凶手。今天很多肤浅的人只从这里的记载来看待大卫。对他们而言,大卫的名字只是一个笑柄,代表了古代世界的低落道德景况,这当然无法与现今的进步光景相比。但这种观点若不是忽略了事实,就是故意歪曲事实。大卫确实是我们前面描述的那个人。这事件不过是他一世英名的污点。它的存在并不可怕,真正令人不寒而惊的是,这一类事情竟然会出现在这种人身上!

你如何解释呢?一个广孚众望的人,怎么会作出与他本性完全相反的劣迹败行?难道是个人的软弱?或缺乏知识?暂时失去警觉?或其它因素?这些解释似乎都微不足道。还有一个更深刻,意味更深远,更使人警惕的原因----大卫里面有一股不可忽视的庞大力量在驱策着他。它也在你我里头。虽然它表现出来的方式可能千变万化,但它确实存在,本质永远是一样的。回想一下你自己的光景,你的经历。正视你里面的挣扎!追忆一下那经常控制着你的荒谬思想和可怕欲望。你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布吗?你敢让世人知道你的本相吗?但愿我们在讨论信仰问题时,先从人的本性着手,而不是辩论[赎罪]、[重生]等教义。当一个人真正了解自己,对罪的本质和问题有所认识时,他就无意去辩论恩典的教义,他只会为此感谢神,然后全心全意地接受它。

如果你尚未这样作,为了鼓励你采取行动,我们不妨来思考这个故事所揭露有关罪的事实。我要强调以下几个原则,盼望你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上。

1、罪不仅是软弱或缺点,它实际上是一股强大而迷惑人的力量,即使最坚强的人性,它也能攻破。近代宗教上的混乱,就是因为人未明白这事实。罪,作为一股能力和势力,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和认识。即使所谓的新心理学,虽然极力反对旧有对人性的乐观看法,但也未带出这个真理来,他们是从物质的角度,或生物的反应来解释罪。他们未看见罪是人本身以外的一股力量,它与支配人的各种原动力不同。这正是罪的可怕之处。它威力无边,能掌控我们,任何支配我们的意志,颠覆我们从前的标准和决定。这一切都在这个故事中显露无遗,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点来思考。

A、罪经常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其它一切兴趣和考虑。看看大卫的例子。他一旦情欲高涨,罪和欲望就完全攫住他,将他本来的美德一扫而空。他与从前简直判若二人。撒母耳记下第十一章第二十一节清楚显示了这事实。那个足智多谋的元帅约押,不仅勇猛善战,而且深悉心理学,他对罪的力量颇有领悟。他差一个人去向大卫报告战情。战事进行得并不顺利,约押犯了一些战略上的错误。他知道大卫听到战败消息一定会勃然大怒。于是他嘱咐信差,看到大卫怒火中烧时当如何应变。那人只要说[王的仆人乌利亚也死了]就足以止息王怒。通常大卫最关心的莫过于军队的胜败,他急欲挫败仇敌,以维护以色列的名誉。但在罪的控制下,这一切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此刻大卫只在乎一件事,只要这事顺利达成,即使付出惨痛代价也在所不惜。他因一件事,而置国家民族的尊严、军事的成果于不顾----那就是具有毁灭力的情欲。

这揭露了罪的本来面貌。想想看一个怒不可遏的人----不妨把你自己放在那个光景中。他可能脱口而出一些苦毒的字句,说完后又懊悔不迭。即使他正说的时候,心里有微小声音警告他,制止他,他却置若罔闻。他里面那股可怕的力量正紧紧钳制他,催逼他,使他无力反抗。他毫不在乎可能造成的伤害,他已无暇顾及后果。他只能顺从里头的驱策去行动或说话。不论是嫉妒,羡慕、恶毒或诡诈,都是以这种方式发挥功用的。它们能完全控制住人。嫉妒的眼里不见其它,只见他所嫉恨的对象。他不再满足于自身的优势。即使他拥有别人羡慕的一切,他仍然不满足,因为他觊觎着别的东西。在这种可怕的情欲力量操纵下,产生了生活中一些最悲惨的事。

从某方面说,一个嫉火中烧的人就像失去理智的疯子。想想看别人的冒犯,不管是想象中,或实在的得罪,都能使我们暴跳如雷。报复的念头在我们里面蠢蠢欲动,随时要找机会报仇雪恨。许多人为了满足某种欲望,不惜牺牲名誉、人格、甚至健康和生命。一个深爱着妻子和儿女的男人,可能因染上酗酒的恶习,而抛家弃子。一个向来以祖产和老宅自豪的人,一旦成了赌博的奴隶,就可能倾家荡产而面不改色。我毋须再多说,就像大卫的例子一样,这说明了为什么许多位居要津的人会一蹶不振,身败名裂,也说明了为什么我们会陷入今天这种使人羞愧的境地。罪能把所有思考、顾虑一扫而空,而完全控制住我们。

B、换一种方式说,罪会麻痹我们的判断力。所以我们考虑过的那些方法以及企图用教育等方式来消弥罪的乐观想法,都显得幼稚可笑,根本无济于事。大卫和他的儿子所罗门是旧约里最有智慧和头脑的人,但他们两人都犯了明显的罪。同样,世上最博学多闻、智力超群的人也是如此。制定或研究伦理规范是一回事,付诸实行又是另一回事。从某方面说,我们所犯过的任何一项罪,都是由错误的判断造成的,是我们的良知与罪的庞大势力挣扎的结果。罪的辩词向来狡猾无比,扭曲了我们一向相信的真理。所以懊悔与罪总是形影不离,使我们无咎可辞。我们犯罪----不管是恼怒、生气、苦毒、情欲、贪婪等----之后,可能对自己的行径感到大惑不解。似乎各方面都在劝阻我们,但我们竟然作了。为什么?只有一个解释,这称作[罪]的势力麻痹了我们,使我们盲目。它钳制住我们,胜过了我们。一个人分辨是非的能力,并不能使他免于犯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而不是叫人不犯罪。[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9)。这是大数的扫罗之告白,他是一个满有能力、知识和文化修养的人,不但精通律法,而且是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知识固然有其价值,然而一旦面对[恶者的火箭](弗六16),就束手无策了。

2、罪是无可推托的,最终必受到惩罚。我们前面已略提及,撒母耳记第十二章真正的价值,在于它以清晰而不容置疑的方式,将这个真理呈现出来。它堵住了罪的每一个借口,显示我们企图用进化和人类发展过程等借口来为自己辩护时,知识本身就已经使我们毫无立锥之地了。

A、首先,这故事显明人类已定了自己的罪,也承认自己当受严厉的惩罚。先知拿单和大卫之间的对话,就是最佳例证。他让大卫为自己的行为下了公正无私的判语。有关罪的问题,最大的难处在我们很少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它。我们总是极力维护自己,因担心认罪所带来的后果,而故意扭曲观点。我们在袒护自己、解释自己的行为时,总是显得足智多谋。我们安抚自己,断言一切安好无恙,相信自己根本不该受惩罚。

其实我们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样聪明。在谴责别人的同时,我们其实也在不断定自己的罪。拿单提出一个事例(撒下十二1-4),而大卫听了,就毫不犹豫地下判决,却未察觉那个例子是在影射他。他看见那项罪的可怕,坚持那人该受严厉惩罚。他义愤填胸,力言这种罪简直无可宽宥,绝对不能轻易放过。为了维护自己,他从未对自己的行为说过这一类话。但此刻大卫却不得不承认,他的罪实在是昭然若揭,该受惩罚。或许你还记得,保罗在罗马书第二章论及外邦人的立场时,也说到同样的事。他说,[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二15)。他的意思是,这些人对彼此的观点,证明了他们能分辨是非。若除去个人因素,以及自我辩护和自圆其说的意图,我们就能像大卫这样,承认人无法逃避罪,而罪只配得惩罚。

B、更重要的,是知道全能的神对于罪也说了同样的话。[但大卫所行的这事,耶和华甚不喜悦](撒下十一27)。圣经的第一个启示是,神是一位圣洁的神。祂厌恶罪、彻底弃绝罪。罪能激发祂的义怒。祂已经清楚宣告,罪没有借口,必须受刑罚。你是否了解,罪是无可推托的?我下面要采用拿单的方法,让你替自己的罪下判决。仔细听以下的案例,记住你要以法官的身份宣布审判结果。

(Ⅰ)你如何看待一个有负别人所托的人?假设有一个人,受托看管一件价值连城的贵重物品。显然托付他的人对他满怀信任。然而他不但没有好好保管,反而侵占盗用,甚至将其变卖,用得来的钱供自己花天酒地。这件物品本不是他的,物主托他保管是因器重他,但他居然背叛了神圣的托付,和物主对他的信任。你如何看待这人?你会为他辩护吗?你会企图减轻他的罪行吗?这人该受到什么待遇?法律对这种人如何说?法官会说什么?你会说什么?你一定承认这种罪是无可原谅的。

(Ⅱ)再来看另一个例子。此处有一个人,面对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姑且称其为[黄金良机]。他得到一笔钱,或继承了一个生意,或刚巧得贵人相助,有鲤跃龙门的机会。他并未付上任何代价,这好运似乎是从天外飞来的。他什么也不必作,只要把握机会,利用所获得的良机,就能坐收厚利。可惜这人漫不经心,或许是懒惰,或许是太保守,总之他竟任由这个大好良机从手指间溜走。其实他只需尽上微小的责任,就能获得极大的成功,但他一心与朋友寻欢作乐,即使少量的自制和付出,他也不屑一顾。为了贪一时之快,他竟错失良机,最后落得一无所有。对这种人,你能说什么?你打算为他辩护,说他有理吗?你能赞同他的所作所为吗?除了忧伤,懊悔、失败、惩罚之外,他还配得什么?这种一再重蹈覆辙的人,值得你同情吗?

(Ⅲ)再举一例说明。假设有一个人,他有恩于另一人,并且因信任那人,而把极贵重的物品托付给那人。谁知物品竟被弄丢了。他不仅未怪罪或惩罚那人,反而饶恕他,再给他另一个机会,甚至让他升迁,以极大的爱心待他。谁知那人恩将仇报,不但不感激,反而百般侮辱、欺骗那以仁慈待他的恩人,甚至以受害者自居,一口咬定那个善待他的人其实是他的仇敌。你如何看待这种人?这种忘恩负义的人,你能对他说什么?你只能说,他是一个叫人忍无可忍的痞子,他最后落得一无所获,实在是罪有应得,而且他还应该受到严惩。想想这三个例子,然后下判决!以公平和公正的态度来判断。只可能有一个结果。这三人的行为都不可原谅,只配受罚。这是无可置疑的。

但请等一会!这三种人代表了非基督徒和拒绝接受耶稣基督福音的人。灵魂乃是神给人的礼物,生命本身是神所赐的。我们活着不是为了自己和自己的享乐。神赐给我们这个宝贝,让我们看护保管,照祂的心意去处理,到末了我们要以管家的身份向祂交帐。无人有权恣意妄为,随便处理照神形像所造的生命。罪导致人滥用、盗取神的赐与;人类因悖逆而用神的产业来循私谋利。你会出言谴责这种人,但是你又如何对待自己的灵魂呢?你如何使用神所给你的生命?思考一下你的所作所为,不用神谴责你,你前面那番谴责别人的话就已经定了你的罪。

再来看那个坐失良机的人。他实在愚不可及,我们都会异口同声地指责他,认为他失去一切,落得狼狈不堪,是罪有应得。但你知道吗?其实你是在谴责自己。神在基督里赐你一个新生命,是大有能力的,可以胜过罪,那是一个满有祝福、平安、喜乐的生命。神应许你在今世生命结束之后,可以进入天堂,享受永远的福乐。这一切都赐给你了,这是众圣徒已经熟悉并且经历过的。你接受了吗?你是否用双手接过来,充分发挥其功用?或者你感觉这样作太过于辛苦,要付的代价太大?你喜爱世界的生活方式,情愿紧紧抓住一些暂时的,无法真正满足你的东西。回想一下你如何定那些人的罪,[他实在罪有应得!]不错。凡是拒绝神救恩和永生的人,必然会下地狱,受永刑;他除了怪自己,还能怪谁呢?

然后是第三个例子----拒绝神恩慈行动的人。这正是所有非基督徒的立场。神儿子拿撒勒人耶稣来到世上,祂是因神无限的大爱而受差遣来的。祂为我们的罪死,为我们打开了天堂的大门。祂为你受苦,忍受了残酷的死刑。神藉着祂赦免了你过去所犯的一切罪,并赐你各样福气。你可曾为此而感谢祂?可曾称谢祂的名,并且尽心竭力去讨祂喜悦?你记得你对这种人的谴责吗?一点不错,这是毋须争议的。任何人若拒绝神永恒的爱,他除了地狱的刑罚之外,其它什么也不配得。没有借口。你已经定了自己的罪。最终罪是无咎可辞,只当受刑罚的。

3、人类分享着同一个命运: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都忽略了神的声音,拒绝祂的恩典,用敌意和刚复来回应祂永远的爱。即使我们注定要灭亡,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因为我们都如大卫对拿单所说的那样,[我得罪耶和华了。]赞美神的名!没有比拿单的回答更荣耀的了,[耶和华已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撒下十二13)。是的,神已经把我们的罪放在祂独生子的肩上了。[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我们不至于死,是因为祂已经为我们死了,祂已代替我们付清赎价。由于祂的死,我们得以生,有一个新的生命,更丰盛的生命。我们可拥有祂的生命和性情,靠着新生命所给我们的能力,得以胜过罪的可怕权势,就像祂在世上时那样。人类生命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罪----罪咎,罪的权势,罪的污染。唯一解决之道就是基督并祂钉十字架。祂取消了人的罪恶感,打破了罪的权势,更新了我们的本性。[感谢神,因祂有说不尽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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