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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36(马太·亨利)

亨利马太圣经注释简本

民数记
第三十六章

本章涉及的是关于西罗非哈的女儿们的另外一个问题。在(民27:7)神已经指示,这些女儿们也要承受产业。这里,I。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女儿出嫁的问题(1-4节)。II。神指示她们应该嫁给本族本支派的人(5-7节);并且,这要作为其它类似情况的时候的定例(8,9节);她们按着神的旨意出嫁(10-12节);最后,本书在这里结束(13节)。

V。1-4

这里,玛拿西支派的族长和首领谦卑地来找摩西和以色列的众首领,提出一个关于西罗非哈女儿们的问题。他们这一族属于还没有得到迦南地业的那半个支派;不是那个已经得约旦河东边的地业的半个支派。然而他们说起迦南的产业的时候,俨然以色列已经进入了迦南、征服了迦南地一样;这表明他们对神的信心和信靠。1.他们回顾了耶和华之前的命令,也都非常欣慰满足。2.但是他们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嫁人以后,会使他们支派的土地产业减少。他们虽然是家族里的族长首领,可以有权力来管辖或是否决西罗非哈女儿们的婚事,尤其是考虑到她们的父亲已死、而现在她们的婚事涉及到支派的产业;但是,他们宁愿来寻求摩西,寻求神的旨意。我们不应该在涉及自己的事情上企望自己给自己当法官;因为人在处理有关己利的事情上若要完全公正,这实在太难。很多时候,采纳建议,比提出一个好建议要容易得多;因此,服从指示,是一件令人满足的事情。在他们向摩西诉说的话中,表明了两个恳切目的:----(1)为了使神关于分配产业的指示得以贯彻。他们强调地重复神所说过的命令,各支派要拈阄得产业;而现在,玛拿西支派拈的阄可能会受影响,如果那些女儿们出嫁到别的支派的话。(2)防止在后代中间出现争吵和纷争的事情。如果其他支派的人住到他们支派中间来,恐怕渐渐会出现纷争的事情。

V。5-13

I。神给他们明晰的命令。他们的恳切求问得到赞赏:约瑟支派的人说得有理。为了属天的产业,而来寻求神、求问神的人,会得到神的悦纳和夸奖;因为那是良善而忠心的仆人。1.这些女儿们要嫁给同宗支派的人。这些人并不一定是谁;在他们的家族之中,有足够的选择:让她们嫁给自己认为最好的人。儿女必须维护、尊敬父母的权威,在嫁娶的事情上不要违背、忤逆他们的意愿;同样,父母也必须理解、体谅儿女,不能强迫儿女去嫁娶,使他们不能够爱。被强迫的婚姻不会是一个祝福。2.她们只在本宗族之中嫁娶,因而产业不会离开她们的支派。神要让他们知道,迦南地是拈阄分得的,这背后是神的旨意与安排;因此人不可更改或变化。产业不可在支派之间互相转让移动(7节),以此避免混乱混淆,避免家谱被打乱。神不要因为一个支派变得贫穷而使另一个支派富足;因为他们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II。这个条例律例,尽管在这里只是针对这一件事例的,但是也要一般性地有效。以后,只要碰见相类似的情况,都要照此办理。那些不承受产业的妇女,可以嫁给任何一个支派的人(尽管实际上,我们可以想象,她们也都是在本支派中出嫁);而承受产业的女子,就要嫁给本支派的人,否则她就要放弃所承受的产业。这样,每个支派都会保有自己所得的产业,支派之间也不会彼此纷争,而是世代和平相处,遵从于神在他们之间所定的边界。III。西罗非哈的女儿们顺服地顺从了这个安排。神亲自指示了她们,她们的婚姻也因而必幸福满足。她们嫁给了伯叔的儿子们(10-12节)。从中我们可以看见,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并非是本来不可的,在那时表亲之间的结婚还没有像现在这样禁止。IV。最后是对本书的总结,主要地是针对后面一部分内容: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平原借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13节)。从26章开始,就基本上是关于他们所将要进入的迦南地的命令与典章。无论神在他的意旨安排中把我们带入怎样的境况之下,我们都应当祈求主,教导我们、告诉我们所应尽的职分,并使我们能够事奉,来尽自己的这些职分;使我们可以做每日每地的服事工作,无论我们在何时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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