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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与更好(约翰·派博)

 

 努力实践爱是我们的本分,为此,我们应该认清在善与恶的范畴之内,还有哪些不同的道德层级,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实践爱。换句话说,圣经教导我们,邪恶有程度之别。圣经也教导说,良善也有程度之别。有时我们会忘记这一点,因为我们以为达不到完全就是罪,而我们当然不能说罪是好的。

也许我们对“完全”的定义与神不同。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而保罗说:“叫自己的女儿(英文圣经译为“未婚妻”)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好……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林前7:38,36)因此,也许你做不到“更好”,但可以做到“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做不到“更好”就是罪了吗?不是。保罗很明确地表示,在这里,做不到更好“不算有罪”。

那么,做不到更好,算是不完全吗?可能吧,如果在此你认为“完全”是很绝对化的表述的话。但保罗显然不这样看。 “完全”似乎有一定的空间,似乎是说,在有多个选择时,这几种选择不一定是罪,尽管一个可能比另一个更好。所以我们必须谨慎,不要夸大对完全的要求。即使在完全的范畴里面,也有好、更好和最好。

同样,在邪恶的范畴里面也有邪恶、更邪恶和最邪恶。因此,耶稣在一个末世的比喻中,最后说道:“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豫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路12:47-48)也就是说,地狱不是人人都受同样痛苦的地方。在地狱里,罪恶是分级的,同样,惩罚也是分级的。

但我主要关注的并不是这个。我想说的是,大家要提防将“完全”过度绝对化。我曾多次说过,没有人可以在今生就达到完全的地步(腓3:12),这是实话。令人感到安慰的是,信靠耶稣的罪人总能得着赦免。我也曾说过,生活中有许多灰色地带,身处其中时,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做,却必须在不太确定的时候,选择对我们来说最好的决定。这也是很真实的,既令人沮丧,又让人感到安慰。我们必须适应生活中的模糊地带,不要以为自己是全知的,这样反而会轻松很多。

但现在我想讲的不是这个,当然,与此并不矛盾。我想说的是,在今生,我们会时常达不到上帝对我们的期望,面对选择时会有模糊的灰色地带;然而,这还不是全部。进一步说,当我们达到了上帝的期望时,我们所做的,也可能有好、更好或最好的区别,当然,这些都不属于罪的范畴――这就是所谓的“新事”。换句话说,不但在黑白之间有灰色地带,在白色里也有不同级别的白,而色调暗些的白色也不是罪(林前7:36)。

知道了这一点,会帮助我们去爱人,而爱本来就是我们的责任。

与你一起慢慢成长,

约翰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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